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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利钠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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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22400131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22400131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大工业区青松路56号友利通科技工业厂区B栋3楼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大工业区青松路56号友利通科技工业厂区B栋3楼
产品名称
B型利钠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25人份/盒、1×50人份/盒、2×5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主要由磁珠包被物(R1)、酶标记物(R2)、校准品1(选配)、校准品2(选配)、校准品3(选配)、质控品1(选配)、质控品2(选配)和校准曲线卡(条码)组成。其中磁珠包被物(R1)主要成分为:包被着BNP抗体(抗体为鼠源的重组抗体)的超顺磁性微粒,悬浮于缓冲液中(Tris),含防腐剂(ProClin 300)。酶标记物(R2)主要成分为:BNP抗体-碱性磷酸酶标记物(抗体为鼠源的重组抗体)稀释于缓冲液中(Tris),含防腐剂(ProClin 300)。校准品1主要组成成分为:磷酸盐缓冲液,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的冻干品。校准品2/校准品3/质控品1/质控品2主要成分为:磷酸盐缓冲液,含BNP抗原,防腐剂(ProClin 300)的冻干品。校准曲线卡(条码)内含主曲线信息及校准品信息。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浆、全血中B型利钠肽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心力衰竭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于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 开瓶后(在机)在2-8℃的贮存环境下有效期为28天。 试剂应在2-8℃条件下运输。校准品及质控品复溶后在2-8℃可保存24h,室温(10℃—30℃)4h,-20℃可以保存3个月,最大允许冻融3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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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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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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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1-30
有效期至
2027-01-29
变更情况
2022-06-28: 1、预期用途由“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浆中的B型利钠肽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心力衰竭的辅助诊断。”变更为“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浆、全血中B型利钠肽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心力衰竭的辅助诊断。”。 2、注册证附件“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