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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型一次性使用医用吸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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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401号
注册人名称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401号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卫公路9299弄50号1层
生产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卫公路9299弄50号、49号(除2层北侧外)
产品名称
HY-T型一次性使用医用吸痰管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型号:HY-T1、HY-T2、HY-T3、HY-T4、HY-T5,规格:F8、F10、F12、F14、F15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聚氯乙烯制成。主要性能:1、耐吸性:各连接处密封良好,在(23±2)℃下施加40kpa的负压15S,管身不应发生扁瘪;2、残留真空:T4型带有真空装置接头的产品,残留真空不超过0.33kpa;3、连接牢固度:断开任何永久性连接于管身的零件所需的最小力,F8-F14为15N、F15以上为20N;4、无菌:应经过一个有效灭菌过程使产品无菌。5、环氧乙烷残留量: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产品供临床通过人口鼻腔插入气管作吸痰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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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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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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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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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2-05-21
有效期至
2016-05-2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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