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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监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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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10935号
注册人名称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10935号
注册人住所
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2号
生产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2号
产品名称
中央监护系统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F6000
结构及组成
主要由中央监护系统软件、版权保护设备(加密设备)、计算机平台(选配)、通信网络设备(选配)、外置不间断电源(选配)和外置打印机(选配)组成。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疗单位通过有线/无线通信网络对母亲/胎儿监护仪获得的胎儿及母亲生命体征信息进行监测和管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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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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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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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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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3-09-02
有效期至
2017-09-0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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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中的中央监护系统是一种用于监测和管理患者生命体征的设备。它具有以下特点: 1. 高度集成:中央监护系统由多个模块组成,包括监护仪、中央监护主机、显示器等。这些模块可以实现多种功能,如心电监测、血压监测、呼吸监测等,能够满足不同科室的监护需求。 2. 实时监测:中央监护系统能够实时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如心率、血压、呼吸等,将监测数据传输到中央监护主机上进行处理和显示。医护人员可以通过显示器随时了解患者的生命体征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3. 数据管理:中央监护系统可以将患者的监测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医护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或存储设备随时查看患者的历史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4. 多种类型:中央监护系统根据不同的监测需求和使用环境,可以分为有线和无线两种类型。有线中央监护系统通过有线连接将监护仪与中央监护主机相连,适用于固定不动的监护场所。无线中央监护系统则通过无线传输技术将监护仪与中央监护主机相连,适用于需要移动监护的场所。 总之,中央监护系统是一种用于监测和管理患者生命体征的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它具有高度集成、实时监测、数据管理和多种类型等特点,能够为医护人员提供准确、可靠的患者监护数据,帮助提高临床诊断和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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