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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淀粉样蛋白A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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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192400519
注册人名称
沪械注准20192400519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城银路830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城银路830号
产品名称
血清淀粉样蛋白A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R1):2×50mL,试剂2(R2): 2×10mL; 试剂1(R1):2×50mL,试剂2(R2): 2×10mL, 校准品:1×1mL,质控品:2×1mL; 试剂1(R1):2×40mL,试剂2(R2): 1×16mL; 试剂1(R1):2×40mL,试剂2(R2): 1×16mL, 校准品:1×1mL,质控品:2×1mL; 试剂1(R1):1×50mL,试剂2(R2): 1×10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磷酸盐缓冲液; 试剂2(R2):磷酸盐缓冲液、抗人血清淀粉样蛋白A抗体包被的胶乳微粒;校准品:血清淀粉样蛋白A 、磷酸盐缓冲液、牛血清白蛋白;质控品:血清淀粉样蛋白A、磷酸盐缓冲液、牛血清白蛋白。
适用范围
供医疗机构用于对人血清样本中血清淀粉样蛋白A浓度的体外定量检测,作辅助诊断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 2.试剂1、试剂2启用后,在生化分析仪上(2~10℃)可稳定30天。 3.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18~25℃避光的条件下贮存,可稳定6小时;在2~8℃避光的条件下贮存,可稳定1天;在-18~-20℃避光的条件下贮存,可稳定3天,不可反复冻融。 4.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见试剂盒标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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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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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9-12-04
有效期至
2024-12-03
变更情况
注册人名称由“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复星诊断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92400519”注册证共同使用。;2021-06-22,1、产品注册证中增加包装规格,详见附件1(共2页)。 2、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型号规格、变更性能指标及其他文字性变更,详见附件2(共7页)。 3、产品说明书中增加型号规格、增加适用机型及文字性变更,详见附件3 (共7页)。;本文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