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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胆红素测定试剂盒(重氮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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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兵械注准20192400005
注册人名称
兵械注准20192400005
注册人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生产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产品名称
直接胆红素测定试剂盒(重氮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4×100m、试剂2:2×50ml 试剂1:6×60ml、试剂2:2×45ml 试剂1:2×80ml、试剂2:2×20ml 试剂1:2×20ml、试剂2:1×10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 EDTA-Na2 0.70 mmol/L NaCl 6.6 g/L 氨基磺酸 70 mmol/L 试剂2: 2,4-重氮化二氯苯胺盐 0.09 mmol/L HCl 130 mmol/L EDTA-Na2 0.02 mmol/L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直接胆红素的含量。 各种类型的肝炎、肝硬化、阻塞性黄疸均可见增高,而且比转氨酶敏感,尤其适合于慢性肝炎预后评价及早期肝硬化的诊断。 严重贫血时血清或血浆中的直接胆红素减低。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已经开启或未开启的试剂均应在2-8℃储存,可稳定至有效期,有效期为 12个月。避光保存,用后立即盖好封盖。 2. 已经开启的试剂注意不要被污染,试剂在仪器试剂仓中稳定28天。 3. 不要冰冻试剂,不可混用不同批号试剂。 4. 试剂工作液在2 - 8℃避光保存稳定 1 周。 5. 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见标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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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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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1-29
有效期至
2028-11-28
变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