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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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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桂械注准20222400230
注册人名称
桂械注准20222400230
注册人住所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21号3号厂房,4号厂房2楼西区,6号厂房1楼、3楼、4楼、5楼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21号6号厂房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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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试剂1(R1)、试剂2(R2)、质控品(选配)、校准品(选配)组成。 试剂1(R1)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400mmol/L、4-氨基安替比林2mmol/L、嘌呤核苷磷酸化酶0.6KU/L、黄嘌呤氧化酶1.2KU/L、过氧化物酶6g/L 试剂2(R2) 腺苷8mmol/L、3-间甲基苯胺丙磺酸钠2mmol/L 校准品:成分:腺苷脱氨酶; 质控品:成分:腺苷脱氨酶。
适用范围
本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腺苷脱氨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评价肝损伤和胸水的鉴别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储存条件:2℃~8℃避光密封存放,勿冰冻。 2.产品有效期:未开启的试剂有效期为12个月;已开启的试剂,如未用完,应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未开启的校准品、质控品有效期为12个月;开启后如未用完,应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3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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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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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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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7-29
有效期至
2027-07-2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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