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注册人住所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21号3号厂房,4号厂房2楼西区,6号厂房1楼、3楼、4楼、5楼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21号6号厂房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试剂1(R1)、试剂2(R2)、质控品(选配)、校准品(选配)组成。
试剂1(R1)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400mmol/L、4-氨基安替比林2mmol/L、嘌呤核苷磷酸化酶0.6KU/L、黄嘌呤氧化酶1.2KU/L、过氧化物酶6g/L
试剂2(R2)
腺苷8mmol/L、3-间甲基苯胺丙磺酸钠2mmol/L
校准品:成分:腺苷脱氨酶;
质控品:成分:腺苷脱氨酶。
适用范围
本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腺苷脱氨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评价肝损伤和胸水的鉴别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储存条件:2℃~8℃避光密封存放,勿冰冻。
2.产品有效期:未开启的试剂有效期为12个月;已开启的试剂,如未用完,应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未开启的校准品、质控品有效期为12个月;开启后如未用完,应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