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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因子抗体IgA(RF-IgA)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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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川械注准20212400083
注册人名称
川械注准20212400083
注册人住所
成都高新区西芯大道6号3栋
生产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6号3栋
产品名称
类风湿因子抗体IgA(RF-IgA)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测试/盒、100测试/盒 校准品(选配):0.5mL×2、0.5mL×6;1.0mL×2、1.0mL×6
结构及组成
组分名称 主要成分 R1 0.1M Tris(pH 7.4,含BSA) M 0.4mg/mL已偶联RF-IgA抗原(0.6μg/mL)的磁微粒溶于0.1M Tris(pH 7.4)缓冲液中 R2 0.5µg/mL已标记碱性磷酸酶(0.2µg/mL)的鼠抗人IgA溶于0.1M Tris(pH 8.0)缓冲液中 校准品(选配) 人源自身RF-IgA抗体溶于0.1M Tris(pH 7.4)缓冲液中 测定系统可溯源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批准的类风湿因子抗体IgA(RF-IgA)检测系统。 校准品标示值详见校准品二维码。 *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互换、混用。 实验操作中需要但未提供的配套试剂: 1.自身抗体谱18项质控品 2.样本稀释液 3.清洗液 4.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样本中类风湿因子抗体IgA(RF-IgA)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5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 运输和保存均应在2~8℃低温条件下进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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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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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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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4-19
有效期至
2026-04-18
变更情况
2024年8月1日有变更文件:生产地址由:“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6号3栋1层1号A区,2层1号、2号 ”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6号3栋”。 有2022年11月8日变更文件:“生产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河路1号1栋1单元1层1室9号、10号A区;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6号3栋1层1号A区,2层1号、2号”变更为:“生产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6号3栋1层1号A区,2层1号、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