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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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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42400162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42400162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法明街456号2#厂房三层
生产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法明街456号2#厂房三层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ml(试剂1:10ml×4+试剂2:10ml×1);250ml(试剂1:50ml×4+试剂2:50ml×1);300ml(试剂1:60ml×4+试剂2:60ml×1);350ml(试剂1:70ml×4+试剂2:70ml×1);400ml(试剂1:80ml×4+试剂2:80ml×1);600ml(试剂1:60ml×8+试剂2:60ml×2);800T(试剂1:80ml×2+试剂2:20ml×2)。
结构及组成
试剂1:咪唑缓冲液(PH7.8)、一磷酸腺苷、醋酸镁、N-乙酰半胱氨酸、氧化型辅酶Ⅱ、乙二胺四乙酸 、己糖激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二磷酸腺苷、D-葡萄糖 ;试剂2:咪唑缓冲液(PH7.8)、磷酸肌酸。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酸激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试剂盒在2-8℃(密闭、避光)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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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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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4-25
有效期至
2024-10-29
变更情况
注册人名称由金华市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由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赤松镇法明街456号2#厂房三层变更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法明街456号2#厂房三层;生产地址由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赤松镇法明街456号2#厂房三层变更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法明街456号2#厂房三层;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