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间融合器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呈瑞街265号
生产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466号(委托生产)
结构及组成
椎 间 融 合 器 由 符 合 YY/T0660 要求的 VESTAKEEP®i4 R 聚醚醚酮(PEEK)材料制成,内 部嵌有符合 YY/T 0966 要求的纯钽材料制成的起 显影作用的标记销。产品经过辐照灭菌,无菌有 效期四年。
适用范围
椎间融合器与脊柱内固定产品联用,用于颈椎、胸腰椎和腰骶段的椎间融合治疗。
变更情况
2022-09-26 “注册人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呈瑞街265号; 生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518号”变更为“注册人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呈瑞街265号; 生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466号”
2024-01-22 1.产品结构组成变更,详见变更对比表;2.产品型号规格变更,详见变更对比表;3.产品技术要求变更,详见变更对比表;
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