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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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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桂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00121号
注册人名称
桂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00121号
注册人住所
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08
生产地址
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07
产品名称
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物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型号:URITQC11规格:1.5mL×1瓶/盒、1.5mL×2瓶/盒、1.5mL×3瓶/盒、1.5mL×4瓶/盒、1.5mL×5瓶/盒、1.5mL×6瓶/盒、2.0mL×1瓶/盒、2.0mL×2瓶/盒、2.0mL×3瓶/盒、2.0mL×4瓶/盒、2.0mL×5瓶/盒、2.0mL×6瓶/盒、3.0mL×1瓶/盒、3.0mL×2瓶/盒、3.0mL×3瓶/盒、3.0mL×4瓶/盒、3.0mL×5瓶/盒、3.0mL×6瓶/盒
结构及组成
动物血红细胞、抗凝剂、防腐剂、细胞保养液、细胞固化剂。
适用范围
用于监控或评价血细胞分析仪检测结果的精密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条件:在2℃~8℃条件下密封保存,防止冷冻,同时避免剧烈震动。 产品有效期: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物(低值、中值、高值)的有效期为3个月,开瓶有效期为7天;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物(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白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有效期为6个月,开瓶有效期为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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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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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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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4-08-25
有效期至
2019-08-2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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