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支气管镜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20377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20377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QG-3型产品由窥视管、光束通道口、主体、换气管、手柄组成,QG-4型、QG-5型产品由窥视管、注射管、输氧管、光束接头组成。与人体接触部分的材料,采用符合YY/T0294.1-2005要求的M号不锈钢材料制造。镜管外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0.2μm;距镜头端10mm处,照度应不小于2500lx;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QG-3型产品由窥视管、光束通道口、主体、换气管、手柄组成,QG-4型、QG-5型产品由窥视管、注射管、输氧管、光束接头组成。与人体接触部分的材料,采用符合YY/T0294.1-2005要求的M号不锈钢材料制造。镜管外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0.2μm;距镜头端10mm处,照度应不小于2500lx;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严重心脏病或心功能不全者;2、肺功能损害严重或呼吸困难者;3、支气管哮喘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