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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脂肪酸(NEFA)测定试剂盒(ACS—ACOD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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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22401321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22401321
注册人住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泰路8号1幢、2幢2层、2幢3层、2幢5层
生产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泰路8号1幢2层
产品名称
游离脂肪酸(NEFA)测定试剂盒(ACS—ACOD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R1:1×30mL;R2:1×10mL; R1:1×45mL;R2:1×15mL; R1:3×30mL;R2:3×10mL; R1:2×45mL;R2:2×15mL; R1:2×60mL;R2:2×20mL; 游离脂肪酸质控品(选配):2×1 mL 游离脂肪酸校准品(选配):1×1 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R1:4-氨基安替比林(4AAP)、Coenzyme A(CoA)、ATP;R2:过氧化物酶(POD)、TOOS、acyl-CoA-synthetase;质控品/校准品:月桂酸钠水溶液。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高脂血症、冠心病和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2~8℃ 避光密封保存及运输,有效期12个月。开封效期:开瓶后在2周内使用。质控品/校准品:未开封:2~8℃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开封:复溶后, 2~8℃避光密封保存可稳定2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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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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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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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9-02
有效期至
2027-09-01
变更情况
2023-05-08: 1、注册人住所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泰路8号1幢、2幢2层至5层”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泰路8号1幢、2幢2层、2幢3层、2幢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