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酐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生产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
型号规格
试剂1(R1):4×45mL、试剂2(R2):2×30mL;试剂1(R1):16×45mL、试剂2(R2):8×30ml;试剂1(R1):2×60mL、试剂2(R2):2×20mL;试剂1(R1):4×200测试、试剂2(R2):2×400测试(试剂1(R1):4×45ml;试剂2(R2):2×34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 肌氨酸氧化酶 ≥10KU/L肌酸酶 ≥40KU/L抗坏血酸氧化酶 1KU/LN-乙基-N-(2-羟基-3-磺丙基)-3-甲基苯胺 0.2g/L试剂2(R2): 过氧化物酶 2KU/L肌酐酶 ≥350KU/L4-氨基安替比林 0.2g/L
适用范围
供医疗机构用于对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肌酐(CR)浓度的体外定量检测。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试剂盒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启用后,在2~10℃避光的条件下可稳定30天。
变更情况
2022-09-23生产地址变更 由“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 泰州市国家医药高新产业园区三期G23第二、三层厂房”变更为“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注册人住所变更 由“泰州市国家医药高新产业园区三期G23第二、三层厂房”变更为“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