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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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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182400214
注册人名称
沪械注准20182400214
注册人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88号1幢三楼、五楼
生产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88号1幢一楼西区、三楼、五楼,2幢五楼
产品名称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25测试/盒、2×50测试/盒、2×100测试/盒、4×50测试/盒、4×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 1: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原包被的发光微粒;试剂 2:生物素标记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原;校准品: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鼠抗)、牛血清白蛋白;质控品: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鼠抗)、牛血清白蛋白;样品稀释液:牛血清白蛋白(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样本中的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TPO)抗体浓度,作辅助诊断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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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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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12-06
有效期至
2028-06-13
变更情况
1.变更适用机型:由“LiCA 500自动光激化学发光检测仪”变更为“LiCA 500自动光激化学发光检测仪、LiCA 80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2.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对比表,详见附件1(共1页)。 3.说明书变更对比表,详见附件2(共2页)。;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82400214”注册证共同使用。;2019-09-06,注册人名称由“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为“科美博阳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