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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胎蛋白(AFP)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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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152400640
注册人名称
沪械注准20152400640
注册人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5号楼4楼
生产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2号楼3楼(质检)、4号楼3楼(生产)、5号楼3楼(质检、研发)
产品名称
甲胎蛋白(AFP)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人份/袋、1人份/盒、4人份/盒、25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AFP检测试剂卡:包被有AFP单克隆抗体、AFP抗体胶体金、羊抗兔IgG、兔IgG胶体金。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定性检测全血/血清样本中甲胎蛋白(AFP)水平,作AFP异常者的筛查用(本试剂盒不用于肝癌辅助诊断、疗效及预后观察)。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4~30℃避光干燥保存,12个月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10-09
有效期至
2025-10-08
变更情况
1. 增加包装规格: 由“1人份/袋、25人份/盒”变更为“1人份/袋、1人份/盒、4人份/盒、25人份/盒”。 2. 变更产品有效期:由“12个月”变更为“24个月”。 3. 产品预期用途由“本试剂盒供医疗机构用于定性检测全血/血清样本中甲胎蛋白(AFP)水平,作AFP异常者的筛查用(本试剂盒不用于肝癌辅助诊断、疗效及预后观察)。”变更为“本试剂盒用于定性检测全血/血清样本中甲胎蛋白(AFP)水平,作AFP异常者的筛查用(本试剂盒不用于肝癌辅助诊断、疗效及预后观察)。” 4. 产品技术要求变更详见附件1(共1页)。 5. 产品说明书变更详见附件2(共2页)。;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52400640”注册证共同使用。;2018-05-09,注册人住所由“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李冰路151号5号楼4楼”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5号楼4楼”;生产地址由“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李冰路151号2号楼3楼、4号楼3楼、5号楼3楼”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151号2号楼3楼(质检)、4号楼3楼(生产)、5号楼3楼(质检、研发)”。;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52400640”注册证共同使用。;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