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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速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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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渝械注准20172400154
注册人名称
渝械注准20172400154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街70-1、70-2号J座3层
生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太康路10号27-28栋第1-4层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速率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 16mL×1 R2 4mL×1; R1 16mL×2 R2 4mL×2; R1 16mL×3 R2 4mL×3; R1 16mL×6 R2 4mL×6; R1 30mL×1 R2 7.5mL×1; R1 30mL×3 R2 7.5mL×3 R1 40mL×1 R2 10mL×1; R1 40mL×2 R2 10mL×2; R1 40mL×3 R2 10mL×3; R1 40mL×4 R2 10mL×4; R1 40mL×4 R2 40mL×1; R1 48mL×1
结构及组成
试剂R1: 磷酸肌酸 D-葡萄糖 腺苷一磷酸(AMP) ADP 二腺苷五磷酸(AP5A) Mg2+ N-乙酰半胱氨酸 NADP+ 已糖激酶 咪唑醋酸缓冲剂 试剂R2: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CAPSO缓冲液
适用范围
用于检测人体样本(血清、血浆)中肌酸激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病毒性心肌炎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盒应在2~8℃下避光密封贮存,不得冻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 2.开封后,在2~8℃下贮存,可稳定30天,不使用时请盖好试剂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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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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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1-13
有效期至
2027-11-12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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