髋关节假体组件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30号1幢
生产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30号1幢1-2层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股骨头、双极头、髋臼组成,股骨头由符合ISO 6474-2标准要求的X型陶瓷材料制成,双极头外杯由符合YY 0117.3标准要求的铸造钴铬钼合金材料制成,双极头内衬及卡圈、髋臼由符合YY/T 0811标准要求的高交联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制成,髋臼含由符合GB 4234标准要求的00Cr18Ni14Mo3不锈钢材料制成的显影丝。股骨头为辐照灭菌包装,灭菌有效期5年,双极头及髋臼为环氧乙烷灭菌包装,灭菌有效期5年。
适用范围
与同企业同系列组件配合使用,适用于髋关节置换。
变更情况
2022-07-18 申请人本次申请变更内容为结构组成中灭菌有效期变更,结构组成由“该产品由股骨头、双极头、髋臼组成,股骨头由符合ISO 6474-2标准要求的X型陶瓷材料制成,双极头外杯由符合YY 0117.3标准要求的铸造钴铬钼合金材料制成,双极头内衬及卡圈、髋臼由符合YY/T 0811标准要求的高交联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制成,髋臼含由符合GB 4234标准要求的00Cr18Ni14Mo3不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