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青黛路 537 号 1 幢 1 层 A 区,1 幢 2 层 A 区,5 幢 3 层
结构及组成
R1:腺苷甲硫氨酸(SAM)、还原型辅酶I(NADH)、三乙羧乙基膦(TCEP)、α-酮戊二酸(KGA); R2: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水解酶(SAHase)、同型半胱氨酸甲基转移酶(HMTase)、腺苷脱氨酶(ADA)、谷氨酸脱氢酶(GLDH)、防腐剂、稳定剂;校准品: 同型半胱氨酸、Tris-HCl; 质控品: 同型半胱氨酸、Tris-HCl。
适用范围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检测血清或血浆中同型半胱氨酸的浓度, 作辅助诊断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6号楼”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6号楼;上海市浦东新区青黛路537号1幢1层A区,1幢2层A区,5幢3层”。;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42400038”注册证共同使用。;2020-04-24,注册人住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6号”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青黛路537号5幢1层”;
生产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