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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NPP底物-AMP缓冲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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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192400842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192400842
注册人住所
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
生产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
产品名称
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NPP底物-AMP缓冲液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R1):4×50ml、试剂2(R2):1×50ml;试剂1(R1):4×50ml、试剂2(R2):2×25ml;试剂1(R1):2×250测试、试剂2(R2):1×500测试。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 乙酸镁 3.0mmol/L 硫酸锌 1.5mmol/L N-羟乙基乙撑二胺三乙酸 3.0mmol/L 2-氨基-2-甲基-1-丙醇缓冲液(pH值10.55±0.05 (30℃)) 420mmol/L 试剂2(R2): N-羟乙基乙撑二胺三乙酸 5.0mmol/L 对-硝基苯磷酸盐 81.5mmol/L 2-氨基-2-甲基-1-丙醇缓冲液(pH值10.55±0.05 (30℃)) 420mmol/L
适用范围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碱性磷酸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试剂盒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开启后,在2~10℃避光的条件下可稳定14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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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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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9-27
有效期至
2024-07-22
变更情况
2022-09-27注册人住所变更 由“泰州市国家医药高新产业园区三期G23第二、三层厂房”变更为“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生产地址变更 由“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 泰州市国家医药高新产业园区三期G23第二、三层厂房”变更为“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