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胃蛋白酶原II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32400468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32400468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12栋602
生产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12栋602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II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50测试/盒、100测试/盒、200测试/盒。校准品(选配):6×1ml/瓶;3×1ml/瓶;2×0.5ml/瓶、2×1ml/瓶。质控品(选配):质控品1:1×0.5ml/瓶、1×1ml/瓶、2×1ml/瓶;质控品 2:1×0.5ml/瓶、1×1ml/瓶、2×1ml/瓶。
结构及组成
R1:浓度不低于0.25mg/mL的链霉亲和素包被的磁性微粒;50mmol/L Tris缓冲液, pH=7.40±0.10,含0.1% ProClin 300防腐剂。R2:浓度不低于0.3mg/mL的吖啶酯标记的PGII蛋白抗体,50mmol/L Tris缓冲液,pH=7.40±0.10,含0.1% ProClin 300防腐剂。R3:浓度不低于0.3mg/mL的生物素标记的PGII蛋白抗体,50mmol/L Tris缓冲液, pH=7.40±0.10,含0.1% ProClin 300防腐剂。校准品:含有不同浓度的重组PGII抗原,浓度不低于1mg/mL,定值见瓶签;质控品:含有不同浓度的重组PGII抗原,浓度不低于1mg/mL,定值见瓶签。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中胃蛋白酶原II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的试剂盒于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于2~8℃保存可稳定28天。试剂保存应防止冷冻。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5-26
有效期至
2028-05-25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3-08-25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12栋602”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金霞智慧 城 2 栋 4 楼 、 5 楼”。2、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12栋602”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东湖高新金霞智慧 城2栋4层、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