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喉罩气道导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60579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60579号
型号规格
普通型(1#、1.5#、2#、2.5#、3#、4#、5#、6#)、加强型(1#、1.5#、2#、2.5#、3#、4#、5#、6#)、双管普通型(1#、1.5#、2#、2.5#、3#、4#、5#)、双管加强型(1#、1.5#、2#、2.5#、3#、4#、5#)
结构及组成
普通型和加强型喉罩由通气管、罩囊、充气管、指示气囊、导棒(可选)、接头及阀组成;双管普通型和双管加强型喉罩由通气管、引流管、罩囊、充气管、指示气囊、连接套垫(可选)、导棒(可选)、接头及阀组成;加强型和双管加强型喉罩通气管内壁附有不锈钢加强丝。产品主要组件通气管、引流管(可没有)、罩囊、连接套垫(可没有)、充气管、指示气囊采用硅橡胶材料制成。产品的细胞毒性反应不大于1级、无致敏和口腔粘膜刺激反应;产品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出厂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进行全麻手术以及急救复苏的患者作人工通气时用,或对其他需要呼吸的患者建立短期非确定性人工气道。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饱胃或胃内容物残留较多的患者、或有习惯性呕吐以及其他容易返流误吸的患者; 2、扁桃体异常肿大,呼吸道有出血的患者; 3、有潜在呼吸道梗阻的患者,如咽喉部肿痛、脓肿、血肿等; 4、临床医生认为不适宜本产品使用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