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苷脱氨酶检测试剂(过氧化酶法)
注册人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汇盈产业园【11】号楼【1,2-301】号
生产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医药产业园15号楼,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汇盈产业园【11】号楼【1,2-301】号
结构及组成
试剂R1:
嘌呤核苷磷酸化酶 >1.0kU/L
黄嘌呤氧化酶 >1.5kU/L
过氧化物酶 >2.0kU/L
HEPES缓冲液 40mmol/L
4-氨基安替比林 2mmol/L
试剂R2:
腺苷 10mmol/L
TOOS缓冲液 2mmol/L
不同批号试剂中各组分不能互换使用。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检测人血清样品中腺苷脱氨酶(ADA)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在 2~8℃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 1个月。具体生产日期、有效期详见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