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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颅骨钻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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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101236号
注册人名称
京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101236号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3号院5号楼西侧
生产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3号院5号楼西侧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颅骨钻头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见登记表附件
结构及组成
结构组成:本产品由主钻头、副钻头、连接轴组件、弹簧、转接轴组成。 主要性能: 1、外观:钻头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连续锋棱、毛刺、附着物等缺陷。转接轴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得出现明显裂纹。 2、尺寸:主钻头直径差值不得超过±0.2mm、副钻头直径差值不得超过±1mm。 3、材质:产品主、副钻头采用符合GB/T 1220-2007中规定的30Cr13不锈钢制作。 4、硬度:主钻头硬度应为47HRC~53HRC。 5、表面粗糙度:主钻头的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0.8μm。 6、使用性能:钻头止停装置应有效,主钻头穿过试样后应停止旋转。 7、跳动偏差:基体芯杆圆跳动偏差不大于0.01mm。 8、耐腐蚀性:主钻头耐腐蚀性能应符合YY/T 0149-2006中沸水试验法实验评价b)的规定。 9、无菌: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后应无菌。 10、环氧乙烷残留量:产品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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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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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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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4-09-29
有效期至
2019-09-2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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