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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质控品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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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豫械注准20182400553
注册人名称
豫械注准20182400553
注册人住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87号
生产地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理南路172号院6#楼4层(仅作仓库使用)
产品名称
内分泌质控品Ⅱ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水平1:6瓶/盒,水平1:12瓶/盒;水平2:6瓶/盒,水平2:12瓶/盒;水平3:6瓶/盒,水平3:12瓶/盒; 三水平:12瓶/盒,水平1、水平2、水平3各4瓶。
结构及组成
内分泌质控品II、赋值表。(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产品适用于催乳素(PRL)、人促黄体生成素(LH)、人促卵泡生成素(FSH)、孕酮(P)、睾酮(T)、雌二醇(E2)、促甲状腺激素(TSH)、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甲状腺素(T4)、甲状腺球蛋白(Tg)、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人C-肽(C-P)、人胰岛素(INS)、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人生长激素(HGH)、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醛固酮(ALD)、人皮质醇(Cortisol)、17α-羟孕酮(17α-OHP)、硫酸脱氢表雄酮(DHEA-S)、维生素B12(VB12)、叶酸(FA)、25-羟总维生素D(25-OH-VD)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质控品在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36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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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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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3-09
有效期至
2028-09-20
变更情况
2021-03-01生产地址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变更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理南路172号院6#楼4层(仅作仓库使用)”。2022-02-28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由“质控品在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24个月。”变更为“质控品在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36个月。”; 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 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