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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干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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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162660563
注册人名称
沪械注准20162660563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肖南路757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肖南路757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干封式)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0ml
结构及组成
产品的引流方式为干封式。产品采用透明ABS材料加工,产品的主要部件:正压释放装置、单向气阀、负压释放装置。
适用范围
产品供医疗单位对外伤性血气胸、自发性气胸和各种原因所引起的胸腔内积气和/或积液引流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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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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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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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6-08-19
有效期至
2021-08-18
变更情况
注册人名称由“上海契斯特医疗科技公司”变更为“上海契斯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由“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肖南路757号”变更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6楼2858室”。;按新《分类目录》,该产品分类编码为14,管理类别为第二类。 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62660563”注册证共同使用。;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