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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胱甘肽还原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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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皖械注准20202400475
注册人名称
皖械注准20202400475
注册人住所
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659号。
生产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659号。
产品名称
谷胱甘肽还原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见附页
结构及组成
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100mmol/L 碳酸钾 10 mmoL/L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水化合物 2 mmoL/L 还原型辅酶 II(NADPH)0.2 mmoL/L 防腐剂 1‰(m/V) R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100 mmoL/L 碳酸钾 10 mmoL/L 氧化型谷胱甘肽(GSSG) 0.5 mmoL/L 防腐剂 1‰(m/V) 校准品(选配):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氧化型谷胱甘肽(GSSG)、稳定剂、防 腐剂、牛血清白蛋白; 质控品水平一、二(选配):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氧化型谷胱甘肽(GSSG)、 稳定剂、防腐剂、牛血清白蛋白。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谷胱甘肽还原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的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开瓶后试剂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30天。 开瓶后校准品、质控品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3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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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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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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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10-21
有效期至
2025-10-2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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