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078号11幢 C 区
生产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四层
型号规格
HC81S01:1水平×0.5mL/瓶(干粉);HC81S02:1水平×1mL/瓶(干粉)
适用范围
与上海惠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配套使用,用于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系统的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的校准品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
校准品开瓶后,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3天。
生产日期及有效期至见包装标签。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由“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四层”变更为“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二层北部、四层”。;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12400037”注册证共同使用。;2021-03-01,注册人住所变更为: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2幢3层、4层,3幢1层、2层、4层。;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12400037”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