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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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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212080648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212080648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荷花桥
生产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创新工业园区晓钟路2号
产品名称
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HJK-KQ07
结构及组成
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由中心空气供气系统(压缩机、储气罐、空气干燥机、空气过滤系统、减压装置、止回阀、压力表、安全阀组成)、管道分配系统(管道、分气缸)、监测系统、设备带以及终端组成。
适用范围
产品供医疗机构集中供应空气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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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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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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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2-29
有效期至
2026-12-2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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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是一种用于医疗机构的重要设备,用于为手术室、病房、急诊室等医疗科室提供干净、稳定的空气供应。它具有以下特点: 1. 安全可靠: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采用高品质的材料和先进的技术,确保供气的安全可靠性,避免了传统气瓶供气的潜在风险。 2. 环保节能: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采用先进的能源管理技术,能够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减少能源的浪费,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 稳定性强: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能够提供稳定的气压和流量,确保医疗设备和手术操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医疗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 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由以下几个组成部分构成: 1. 空气压缩机:负责将空气压缩成所需的压力,并通过管道输送到各个医疗科室。 2. 空气处理系统:包括过滤器、干燥器等设备,用于去除空气中的杂质和湿气,确保供气的纯净和干燥。 3. 储气罐:用于储存压缩空气,平衡供气系统的压力波动,保证供气的稳定性。 4. 管道系统:将压缩空气从供气系统输送到各个医疗科室,通过分支管道和终端接口连接到医疗设备。 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根据供气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 直接供气系统:将压缩空气直接输送到医疗设备,适用于对气压和流量要求较高的手术室等科室。 2. 间接供气系统:通过中间设备将压缩空气转换成所需的气体,再输送到医疗设备,适用于对气压和流量要求较低的病房、急诊室等科室。 总之,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是医疗机构必备的设备之一,它能够提供稳定、纯净的空气供应,为医疗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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