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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类抗原15—3(CA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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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22400113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22400113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青路66号爱康生物1号楼401-1201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青路66号爱康生物1号楼整栋(2楼、3楼除外)
产品名称
糖类抗原15—3(CA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50人份/盒;1×1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由磁微粒(R1)、酶标记物(R2)、样本稀释液(R3)、校准品1、校准品2、质控品1、质控品2组成。
适用范围
该试剂盒运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和血浆中糖类抗原15-3(CA15-3)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乳腺癌治疗疗效的观察。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糖类抗原 15-3(CA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于2~8℃环境下储存,可稳定保存12 个月。 上机使用后,在2~8℃环境下直立放置、避光储存,最长可储存28 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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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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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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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1-30
有效期至
2027-01-29
变更情况
2023-06-13: 1、注册人住所由“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3号厂房501;1号厂房501”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青路66号爱康生物1号楼401-1201”。 2、生产地址由“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3号厂房501;1号厂房501”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青路66号爱康生物1号楼整栋(2楼、3楼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