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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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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鄂械注准20222403823
注册人名称
鄂械注准20222403823
注册人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18号高科医疗器械园B11号1楼、2楼、3楼
生产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18号高科医疗器械园B11号1楼、3楼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60mL×2、试剂2:40mL×1 ;试剂1:18mL×1、试剂2:6mL×1;试剂1:45mL×1、试剂2:15mL×1;试剂1:90mL×1、试剂2:30mL×1;试剂1:60mL×1、试剂2:20mL×1;试剂1:45mL×2、试剂2:15mL×2;试剂1:30mL×2、试剂2:20mL×1;试剂1:30mL×2、试剂2:10mL×2;试剂1:60mL×2、试剂2:20mL×2;试剂
结构及组成
试剂1:检测试剂1:HEPES缓冲液;试剂2:检测试剂2:抗人CKMB抗体的胶乳颗粒悬浊液;校准品组成:磷酸盐缓冲液、肌酸激酶同工酶;质控品组成:磷酸盐缓冲液、肌酸激酶同工酶。(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品用于定量测定人体血清、血浆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品2℃~8℃密闭避光储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开瓶上机2℃~8℃避光稳定30天;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密封避光稳定7天,-20℃密封避光稳定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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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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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27
有效期至
2027-06-26
变更情况
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