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570001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570001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灭菌仓、真空负压装置、加热装置、射频发生装置(等离子装置)、液态过氧化氢胶囊给送和废胶囊收集装置(不包含过氧化氢胶囊)、气动压力装置、控制总成和机架外壳组成。每个灭菌循环包括过氧化氢注入、过氧化氢扩散和等离子三个过程。执行一次灭菌工作程序,其灭菌时间不大于55min.产品控制温度不高于60℃,灭菌仓壁温度控制应均匀,且温差不大于2℃;产品工作时整机噪声不大于65dB(A);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适用于对金属及非金属器械灭菌用,尤其适用于不耐湿、不耐热贵重精密医疗器械的灭菌和带管腔医疗器械的灭菌。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过于细长的管腔器械:如内径小于1mm, 长度大于500mm的不锈钢管腔器械;内径小于1mm,长度大于2000mm的聚四氟乙烯管腔器械。2、吸湿材料:如纸质物、木质器械、纤维素、棉织物、纱布等。3、 一次性器械和物品:如一次性防水织物、一次性手术服等。4、液体或粉末。5、未完全干燥的物品。6、不能承受真空、标示为仅使用重力蒸汽法的的设备和器械。7、对等离子敏感的设备或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