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亮氨酸氨基肽酶(LAP)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72401109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72401109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生产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产品名称
亮氨酸氨基肽酶(LAP)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1×60mL,试剂2:1×15mL(或200人份);试剂1:2×60mL,试剂2:2×15mL;试剂1:4×60mL,试剂2:1×60mL;试剂1:4×60mL,试剂2:2×30mL;试剂1:4×70mL,试剂2:1×70mL;试剂1:4×70mL,试剂2:2×35mL;试剂1:1×20mL,试剂2:1×5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 试剂2(R2):L-亮氨酸-P-硝基苯胺。
适用范围
本试剂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肽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避光储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7-10-11
有效期至
2022-10-10
变更情况
1.原注册证号为“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00052号”;2.该产品 2017年06月07日登记事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