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血氨( AMM)测定试剂盒(酶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162400283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162400283
注册人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17栋301-12、401-2号
生产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17栋301-12、401-2号
产品名称
血氨( AMM)测定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40ml×1,R2:10ml×1;R1:80ml×1,R2:20ml×1;R1:40ml×2,R2:10ml×2;R1:80ml×2,R2:20ml×2;R1:40ml×4,R2:10ml×4;R1:80ml×4,R2:20ml×4;R1:40ml×6,R2:10ml×6;R1:80ml×6,R2:20ml×6。校准品(选配):1ml×1。
结构及组成
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100mmol/L、谷氨酸脱氢酶 10.0KU/L、二磷酸腺苷 2mmol/L、聚乙二醇6000 1.5%;R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100mmol/L、α-酮戊二酸 5mmol/L、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还原型 2mmol/L;校准品:血氨纯品、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检测人体血清样本中氨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肝性脑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a.本试剂盒2~8℃可稳定一年。夏季运输注意冷藏,不得冷冻。 b.开瓶后2~8℃保存1个月。 c. 冻干校准品复溶后2~8℃保存2天,-20℃保存30天。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6-15
有效期至
2026-06-14
变更情况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