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糖胺校准品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078号11幢 C 区
生产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二层北部、四层
型号规格
HC75S01:1水平×1mL/瓶;HC75S04:1水平×0.8mL/瓶;HC75S07:1水平×0.5mL/瓶;\n\r
结构及组成
1-脱氧-1-吗啉-D-果糖、牛血清白蛋白BSA\n\r
适用范围
与本公司生产的果糖胺(GSP/FRU)测定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果糖胺检测系统的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的校准品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可稳定12个月;校准品开瓶后在2~8℃条件下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3天;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由“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四层”变更为“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二层北部、四层”。\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