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疫情应急产品)
注册人住所
中山市坦洲镇七村第三工业区第四期内的吴丽华厂房1楼B区(住所申报)
生产地址
中山市坦洲镇七村第三工业区第四期内的吴丽华厂房1楼B区
结构及组成
由口罩体、鼻夹和口罩带组成,罩体由非织造布(内外层)、医用熔喷布(中间层)加工制成。为非灭菌产品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
供临床各类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
备注
本产品按照《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应急审批程序》批准,注册证有效期1年。延续注册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