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部件
结构及组成
股骨部件由股骨头和股骨柄组成。股骨头采用符合YY 0605.12-2007的锻造钴铬钼合金制造;股骨柄采用符合GB/T 13810-2007的TC4 ELI合金制造,近端外表面有等离子喷钛涂层,涂层成分符合ASTM F1580-12标准的要求。股骨头和股骨柄为灭菌包装,经伽马射线灭菌,灭菌有效期为8年。<br>
适用范围
股骨部件配合本企业同一系统组件使用,适用于为减轻或缓解骨骼完全发育患者的疼痛和/或改善其髋关节功能而进行的全髋关节成形术。 1) 非炎症性退行性关节病,如骨关节炎、缺血性坏死、关节强直、髋臼内陷和疼痛性髋关节发育不良; 2) 炎症性退行性关节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 3) 功能性畸形矫正; 4) 其它方法或装置治疗失败后的修复术。假体为非骨水泥固定。
变更情况
“注册人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跨春路5号”变更为“注册人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方中街112号2号厂房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