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缪勒氏管激素(AMH)质控品
注册人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塘步东村登云大路7号之四104、105、106、107
生产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塘步东村登云大路7号之四104、105、106、107
型号规格
QC4111-1:低水平质控品QC1:1×2瓶(冻干粉);复融液:1×7.0mL。QC4111-2:中水平质控品QC2:1×2瓶(冻干粉);复融液:1×7.0mL。QC4111-3:高水平质控品QC3:1×2瓶(冻干粉);复融液:1×7.0mL。QC4111-4:低中高三水平质控品QC1-QC3:3×2瓶(冻干粉);复融液:1×7.0mL。
结构及组成
质控品QC1-QC3:含不同浓度的抗缪勒氏管激素的牛血清白蛋白冻干粉。复融液:0.1%的活性剂;0.5%Proclin 300。靶值单:本质控品的靶值范围为批特异,质控品靶值详见靶值单。
适用范围
该产品与适配的试剂配合使用,用于经校准品校准的检测系统,对人样本中抗缪勒氏管激素(AMH)项目检测时,测定结果准确性或重复性的质量控制。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未复融:质控品和复融液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2.复融后:在2~8℃的储存环境下有效期为2个月;在-20℃的储存环境下有效期为4个月(仅可冻融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