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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NPP底物-AMP缓冲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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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52400172
注册人名称
宁波赛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余姚市三七市镇云山工业区
生产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三七市镇云山工业区
产品名称
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NPP底物-AMP缓冲液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00mL(试剂1:90mL×1,试剂2:10mL×1);300mL(试剂1:50mL×4,试剂2:50mL×2);200mL(试剂1:90mL×2,试剂2:10mL×2);200mL(试剂1:50mL×2,试剂2:50mL×2);360mL(试剂1:60mL×4,试剂2:60mL×2);300mL(试剂1:100mL×2,试剂2:50mL×2);2400mL(试剂1:400mL×4,试剂2:200mL×4);360测试/盒(试剂1:6mL×4,试剂2:1.2mL×4);校准品:1×1mL(可选购)。
结构及组成
试剂1:2-氨基-2-甲基-1-丙醇;试剂2:对-硝基苯磷酸盐;校准品:碱性磷酸酶、牛血清白蛋白。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碱性磷酸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
附件
变更后产品说明书(详见附件)和/或变更后产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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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9-11-20
有效期至
2024-11-19
变更情况
1、产品名称由“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变更为“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 (NPP底物-AMP缓冲液法)”。2、注册产品标准YZB/浙1651-2015转化为产品技术要求。3、产品说明书内容文字性变更详见附页。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