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卡因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715号2号楼313室
生产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715号2号楼313室、203室
适用范围
本品用于定性检测人体尿液中临界浓度为300ng/mL的苯甲酰爱康宁(可卡因代谢物),用于苯甲酰爱康宁的初筛检测。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2℃~30℃,阴凉避光干燥处,严禁冷冻,有效期24个月。
变更情况
2018-06-15 “生产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715号2号楼313室、203室”变更为“生产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715号2号楼313室、203室、216室、2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