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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淮北
2026-08-11
***万
濉溪县韩村镇卫生院新院区配套设施货物采购项目
中标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HD-2026-01 8
二、项目名称: 濉溪县韩村镇卫生院新院区配套设施货物采购项目
三、 中标 结果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峻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 6号佳恒桂花园8#506
中标 金额: ***.6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 类 |
| 名称: 濉溪县韩村镇卫生院新院区配套设施货物采购项目;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 地点; 采购需求:主要采购内容为定制灯箱、定制柜子、无障碍扶手、文化墙采购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 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正操 (组长) 、 任益建、徐林飞、王建良、张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 中标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 中标 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韩村镇卫生院提出投诉,电话: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韩村镇卫生院
地址:濉溪县韩村镇韩村村
联系方式: ***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汉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南黎路港利上城国际 18幢3楼
联系方式: ***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汉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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