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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泉州
2024-08-30
***万
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婴幼儿肺功能测试仪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婴幼儿肺功能测试仪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6***65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女士 ***595-687787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2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关于安溪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需求公示
致各潜在供应商:
经初步市场调研,安溪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进口产品,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2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安溪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需求进行公示。
1、需求内容
| 序号 |
设备 |
采购 需求 |
预算金额 |
数量 |
| 1 |
婴幼儿肺功能测试仪 |
1、主要测试功能配置:常规通气功能、弥散残气功能、脉冲振荡法气道阻力功能、支气管药物舒张试验、支气管药物激发试验。 2、采用手柄式数字化双向压差传感器,金属铂金制造,永久使用设计。 3、传感器具有带电加热功能流速范围:***~2***L/S、气道阻力≤***.***5Kpa/L/S。 4、具有多气体分析器:高精度红外线吸收式。范围:***~***.33%;分辨率:≥***.*********5%;精度:±***.******3%;响应时间:≤4***ms。 5、支气管药物激发试验功能模块应和肺功能主机为一体化设计。 |
9***万元 |
1套 |
2、各潜在供应商如认为国内供应商能够生产符合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请供应商提交说明函件【函件内容必须列明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还应针对公示的要求逐条说明拟供产品是否满足,如满足的应提供明确的证明材料(如产品彩页、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等)】,除说明函件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上述材料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安溪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1***13药械科。潜在供应商未在采购需求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书面材料的或递交了书面材料但未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将视其意见无效,无法满足采购需求。
3、本项目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24年1月 29 日止)。
4、本次公开的需求是安溪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的“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婴幼儿肺功能测试仪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及“二、开标时间”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固定模板,具体开标时间及内容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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