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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袋式血细胞分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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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660349号(更)
注册人名称
四川南格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简阳市东溪镇奎星路28号
生产地址
四川省简阳市东溪镇奎星路28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袋式血细胞分离器
管理类别
3
型号规格
BAQ925型、BAQ925A型、BAQ925B型、BAQ925C型、BAQ925D型
结构及组成
一次性使用袋式血细胞分离器由管路系统和袋系统组成。管路系统由软管、多腔管、泵管、监控盒、滴斗、还输滤器、气体截留器和采血器等全部或部分组成;袋系统主要由血袋(如分离袋、储存袋、血浆袋、红细胞袋、全血袋、采样袋、输血用氯化钠注射液袋、血液保存液(I)袋等)组成。
适用范围
一次性使用袋式血细胞分离器是与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使用,用于人体血液成分的采集、分离、回输和贮存。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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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生产者名称由“四川南格尔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南格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者地址由“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5号”变更为“简阳市东溪镇奎星路28号”;生产场所地址由“简阳市东溪镇省医科院附属医院”变更为“四川省简阳市东溪镇奎星路28号”; 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660349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660349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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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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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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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2010.04.20
有效期至
2014.04.19
变更情况
2013.10.24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