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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腹透引流袋(未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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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762号
注册人名称
上海莱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宝安路333号A区71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350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腹透引流袋(未灭菌)
管理类别
2
型号规格
I型、II型
结构及组成
产品采用输血(液)器具软聚氯乙烯塑料为主体材料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废液袋与引流管之间应保持密封无渗漏;2、各连接处,不包括保护套应能承受15N静拉力15s不断裂;3、初始污染菌≤100cfu/件次。
适用范围
供应腹膜透析液生产药厂灭菌后,最终用于病人腹膜透析时废液的收集及透析液的通过。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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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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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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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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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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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2012.09.07
有效期至
2016.09.06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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