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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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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22400693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22400693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第3栋第4层
生产地址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第3栋第4层
产品名称
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25测试/盒、50测试/盒、75测试/盒、100测试/盒、150测试/盒、200测试/盒;校准品(选配):校准品1:1×2mL/瓶、2×1mL/瓶,校准品2:1×2mL/瓶、2×1mL/瓶;质控品(选配):质控品1:1×2mL/瓶、2×1mL/瓶,质控品2:1×2mL/瓶、2×1mL/瓶。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R1试剂、R3试剂、R4试剂、校准品1和校准品2、质控品1和质控品2、校准品定值卡、校准品条形码、射频卡组成。具体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和全血样本中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于2℃~8℃避光未拆封状态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开封后2℃~8℃避光可保存1个月。试剂禁止冷冻。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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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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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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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4-21
有效期至
2027-04-20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3-03-21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变更为“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第3栋第4层”。 变更时间:2023-01-17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变更为“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第3栋第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