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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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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52400441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52400441
注册人住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荔枝山路6号自编2号404
生产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荔枝山路6号,1号楼4楼401-408室;2号楼1楼、4楼
产品名称
总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00测试/盒、25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见附件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主要用于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总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Total β human chorionic gonadotrophin,Total β-hCG)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宫外孕、早孕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试剂盒必须在2-8℃储存,有效期十二个月。建议贮藏时试剂直立放置并盖好瓶盖。试剂盒在开启使用后,贮藏于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aris200试剂仓内,有效期30天。试剂从仪器试剂仓取出后,建议将其盖紧瓶盖,置于2-8℃冰箱储存并保证其直立向上放置。37℃可保存3天;模拟运输环境(2-8℃)4天内;遵循指定条件储存和使用,试剂在有效期内稳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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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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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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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5-05-20
有效期至
2025-02-18
变更情况
2020-12-16: 一、主要组成成分、产品存储条件及有效期、生产地址变更内容见附页1(共1页); 二、“检测条件、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适用机型和注册证附件“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2(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