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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照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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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540145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540145号
注册人住所
台州市黄岩澄江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
台州市黄岩澄江工业园区
产品名称
诊断照明灯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L751、ZD-I、L751-II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灯体、立柱、底座三部分组成;设备的外壳和罩盖等所有非金属材料能抗热和阻燃;L751、L751-II产品色温为3250±250K,ZD-I型产品色温为3500±500K;显色指数≥85;产品在灯头下1000mm处光斑中心的最大辐照度Ee≤1000W/㎡,红外辐射限Ee/Ec≤6mW/(㎡.lx),在波长400nm以下紫外光辐照度≤10W/㎡;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环境试验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B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供卫生医疗单位的急诊室、手术室作诊断照明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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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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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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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09-04-10
有效期至
2013-04-0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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