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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NPP底物-AMP缓冲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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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172401142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172401142
注册人住所
济南市章丘明水经济开发区经十东路与明埠路交界山东博科产业园
生产地址
济南市章丘明水经济开发区经十东路与明埠路交界山东博科产业园
产品名称
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NPP底物-AMP缓冲液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20mL×1 R2:5mL×1; R1:80mL×1 R2:20mL×1; R1:100mL×1 R2:25mL×1; R1:48mL×2 R2:24mL×1; R1:50mL×2 R2:25mL×1; R1:48mL×2 R2:12mL×2; R1:64mL×2 R2:16mL×2; R1:80mL×2 R2:20mL×2; R1:40mL×4 R2:20mL×2; R1:20mL×4 R2:5mL×4; R1:64mL×6 R2:48mL×2; 2×200测试/盒(125mL)。
结构及组成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1(R1):2-氨基-2-甲基-1-丙醇(AMP)缓冲液(1.0mol/L)、乙酸镁(2.0mmol/L); 试剂2(R2):2-氨基-2-甲基-1-丙醇(AMP)缓冲液(1.0mol/L)、乙酸镁(2.0mmol/L)、对硝基苯磷酸二钠 ( 30.0mmol/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碱性磷酸酶(ALP)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的试剂盒在2℃~8℃、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已经开启的试剂注意避免污染,在2℃~8℃保存,有效期为30天。试剂不可冰冻。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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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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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5-23
有效期至
2027-11-15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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