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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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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32400218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32400218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沙河西路 5158 号百旺研发大厦 1 栋第 12 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佳乐科技工业园厂房C栋
产品名称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4×1人份/盒(含校准品)、60×1人份/盒(含校准品)、60×1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NSE试剂卡、NSE校准品、校准曲线卡组成。 NSE试剂卡:磁珠包被物 (R1):包被抗NSE抗体(鼠源)的磁微粒;Tris缓冲液;ProClin 300; 吖啶酯标记物(R2):标记吖啶酯的抗NSE抗体(鼠源);MES 缓冲液;ProClin300; 反应稀释液(R3):Tris缓冲液;ProClin 300; NSE校准品C1:NSE(重组);Tris缓冲液;ProClin300; NSE校准品C2:NSE(重组);Tris缓冲液;ProClin 300; 复溶剂:纯化水; 校准曲线卡:包含校准曲线及校准品信息。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样本中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的含量,临床上用于肺癌和神经母细胞瘤等的治疗监测和监测复发。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条件:试剂及校准品应在2~8℃环境下,竖直向上,密封保存,避免冷冻。有效期:14个月。校准品稳定性:未开瓶的校准品,在2~8℃ 条件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4个月。校准品C1、C2开瓶复溶后,常温(10~30 ℃)条件下可保存24小时;在2~8℃条件下可保存5天;在-20℃条件下可保存60天;仅可冻融1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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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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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2-01
有效期至
2028-01-3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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