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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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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22401049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22401049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
生产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
产品名称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人份/盒、100人份/盒;校准品(选配):0.5mL×2、1.0mL×2;质控品(选配):0.5mL×2、1.0mL×2。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R1、M、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R1:分析缓冲液;M:0.2mg/mL 已偶联 TT3 抗体的磁微粒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R2:0.5μg/mL 已标记碱性磷酸酶的 TT3 抗原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校准品(选配):TT3 抗原溶于 0.01M Tris 缓冲液中,Cal1:0.80~1.20ng/mL,Cal2:4.00~6.00ng/mL;质控品 (选配):TT3 抗原溶于 0.01M Tris 缓冲液中,QC1:0.64~0.96ng/mL,QC2:3.20~4.80ng/mL。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样本中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评价甲状腺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运输和保存均应在2~8℃低温条件下进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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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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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13
有效期至
2027-06-12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2-12-20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2、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