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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Ⅰ、胃蛋白酶原Ⅱ联合测定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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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械注准20172401168
注册人名称
京械注准20172401168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昌流路738号8#楼三层C区
生产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昌流路738号8#楼一层C区、三层C区和C1区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Ⅰ、胃蛋白酶原Ⅱ联合测定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0人份/盒、20人份/盒、50人份/盒;20人份/卡盒、50人份/卡盒、2;50人份/卡盒。
结构及组成
每盒含10/20/50人份的试剂和3ml/6ml/10ml的样品缓冲液。每人份的试剂包括1份检测卡、1支滴管(选配)和1包干燥剂。检测卡由样品垫、硝酸纤维素膜(T1线包被鼠抗胃蛋白酶原I单克隆抗体,T2线包被鼠抗胃蛋白酶原Ⅱ单克隆抗体;C线包被羊抗鼠多克隆抗体)、荧光结合垫(包被荧光微球标记的鼠抗胃蛋白酶原I单克隆抗体和荧光微球标记鼠抗胃蛋白酶原Ⅱ单克隆抗体)、吸水纸、塑料载板组成。样品缓冲液主要成分:0.1mol/L的Tris-HCl缓冲液,pH值7.0。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全血)样本中胃蛋白酶原Ⅰ、胃蛋白酶原Ⅱ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4℃~30℃,避光干燥处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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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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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其它内容
审批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7-07
有效期至
2027-12-07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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